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设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并从中评选“优秀教案奖”。为做好此项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进行教学改革,积极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手段,有效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线教师。
1.优秀教学质量奖,面向在本学年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并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效果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
2.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面向入职5年内的青年教师。
3.优秀教案奖,从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的教师教案中遴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工作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和教学质量,参评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2.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本学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课程,教学基础文件齐全,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承担本科生全程导师,指导学生学业、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承担课外学生体能强化任务等取得实效。
3.认真研究教学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在教学工作中有创新,能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谨,注意因材施教和教书育人。
4.本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处分,年度考核合格。
5.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体育竞赛奖励(个人前3名,团队前5名),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优秀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或获得优秀本科生全程导师奖的教师优先推荐。
6.新入职教师首轮授课不能参评。
三、评选分项条件
参评教师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所评奖项的具体要求:
(一)优秀教学质量奖
1.积极参加教学建设,近五年至少承担一项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完成结题;或承担校级重点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项目并排名前2。
2.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优”,学院督导组评分在学院前40%,学生评教的参评率须达到60%以上且测评分数在学院前40%。
3.近三学年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核心期刊(参照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或教学技能大赛获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已获得教学质量奖中用过的教学研究论文和竞赛获奖不得重复使用。
4.曾担任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教学导师,帮扶青年教师熟悉教学工作,指导备课、讲课等的教师优先推荐。
5.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一流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一流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重点教学建设任务的教师优先推荐。
(二)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
1.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优”以上,学院督导组评分在90分以上,学生评教的参评率须达到60%以上且测评分数在90分以上。
2.入职以来每年至少参加1次专题教学培训或教学观摩课活动(不含岗前培训),或一个月以上的企业挂职锻炼、国内外访学活动。
3.在学院及以上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三)优秀教案奖
按照学校教案编写的有关要求,从当年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的教师教案中遴选,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0%。
四、奖励办法
1.优秀教学质量奖设校级一、二等奖。获奖名额不超过申报总额的60%,一等奖的获奖名额不超过获奖教师总额的40%。
2.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不设等级。获奖名额不超过申报总额的60%。
3.优秀教案奖不设等级。获奖名额不超过获奖教师总额的10%。
4.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1.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确定优秀教学质量奖和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预申报的教师名单,并将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据此安排学校督导组、学院督导组、学院同行随堂听课计划。
2.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教学档案、教学评价、教学论文等)。
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学校、学院及学生三方评价结果,择优推荐。
4.各学院将推荐参加优秀教学质量奖和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的教师名单及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5.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荐教师进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结果。
6.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
六、其他
1.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中矿大京教字〔2018〕63号)文件同时作废。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