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培育国家级一流课程。学校每年评选一批教学水平高、教学条件好、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课程。为做好优秀课程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类别
1.线下优秀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
2.线上优秀课程。在全国性课程平台上线课程,围绕知识点制作视频,每个知识点后配套相关测试、作业等,有互动答疑,并且提供知识点相关的学习材料,如电子图书、论文等资料。
3.线上线下混合式优秀课程。采取实体课堂与在线教育混合教学模式的课程,基于MOOC、SPOC等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混合式教学。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课程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课程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实施课程思政改革,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2.课程有优秀的教学团队。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注重开展以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教学为主的研究性教学,课程多元化考核体系健全,课内课外混合式教学形式多样。
4.课程教学效果优秀。课程负责人的教学效果好、质量高,能提供4-6课时的观摩课教学。经过学院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优”以上,学院督导组评分排名在学院前40%,学生评教的参评率须达到60%以上且测评分数排名在学院前40%。线上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学校督导组抽查意见为“优”。在核心期刊发表课程教学研究论文的优先考虑。
5.承担课程建设立项并完成结题。课程负责人作为课题建设的负责人,对该门课程已经立项建设并完成结题。
6.本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处分,年度考核合格。
三、评选分项要求
参评课程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所评课程的具体要求:
(一)线下优秀课程
1.课程设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行课程设计,拟定教学大纲,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模式、教学安排、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2.教学过程。推进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等研究型教学改革,强化自主学习、课堂研讨、小组学习等方式。创新教与学模式,重在启发思想,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
3.课程内容。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聚焦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等,体现多学科知识融合。专业课教学内容中有一定比例近五年学术成果、应用案例等。
4.考核方式。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注重过程化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报告、课间讨论、课程报告等方式,突出对学生运用知识、阅读写作、分析解决问题等高阶能力的考察。
(二)线上优秀课程
1.课程设计。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网络学习习惯,组织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高质量的线上学习资源,完成自主学习和参与讨论;根据学生的线上学习与讨论情况,开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2.教学过程。利用网络教学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进行教学,探索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和策略,帮助和引导学生完成课程的在线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
3.课程内容。在全国性慕课平台上线,并在课程平台上发布课程通告、课程视频、作业、考试题,参与课外讨论、答疑等。上线后定期对课程进行维护更新,每学年课程资源更新比例超过5%。
4.考核方式。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注重过程化考核,有课程的平时成绩考核标准,平时成绩的组成应包括(不限于)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状态、平时作业情况、翻转课堂表现等方面。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优秀课程
1.课程设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行课程设计,重构教学大纲,包括学时调整、教学内容优化、线上与线下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及成绩评定方式等。其中线上学习时间为课程总学时的20%-50%。
2.教学过程。应用在线教学平台、移动终端和智慧教学工具,采取案例点评、研讨辩论、项目探究、边讲边练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学习、答疑、研讨等教学活动,注重学生的交流、协作、探究、创新等能力的形成和提高。
3.课程内容。依托相关平台的在线课程和教师自建课程建立学习资源及学习活动,将线上课程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有机融入课程知识体系中,促进学习者对重难点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提高教学效果。
4.考核方式。采用线上线下(课堂)双重考核,形成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方式。线上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20%,线下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且预参加优秀课程评选的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预评选优秀课程限额填写汇总表,并将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据此安排学校督导组、学院督导组、学院同行随堂听课计划。
(二)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1.教学设计样例。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
2.教学档案。教学日历、课程大纲、课程教案、测验、试卷及答案,以及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最近两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线下课程不须提供)。
3.教学评价。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督导组评价意见、学校督导组评价意见等。
(三)学院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学校、学院及学生三方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并将推荐课程及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四)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荐教师进行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结果。
(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
五、奖励办法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课程,学校将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级优秀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优质课程”和国家“一流课程”的评选。
六、评审时间和有效期
1.校级优秀课程每两年评审一次。
2.优秀课程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不得重复申报。有效期之后若要保持荣誉称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复评。
3.取得“校级优秀课程”称号的课程,若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经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取消其称号。
七、后期建设
对于评出的校级优秀课程,学院需在人力和物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学校将给予一定资助。课程负责人要制定好后期建设方案,促进课程改革和可持续性发展,保证优秀课程的质量。
八、其他
1.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课程评选办法(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8〕61号)文件同时作废。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