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北京市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北京市垃圾分类行动方案》(首环建管〔2019〕57号)《海淀区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垃圾分类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国民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校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垃圾分类好习惯,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为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和学校绿色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制定统一部署、全校动员、全员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强化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努力提高我校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水平。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学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和全面领导。
组 长:范中启
副组长:徐学杰 张庆国 许红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宏 安 宇 田志刚 孙铭晗 陈平泽 董会泽
教学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张庆国
教学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专员:黎晓川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化麟 石新庄 白海新 胡丹萍 童军武 程 新 谢均岩 黎晓川
家属区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许红伟
成 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各楼楼长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研究政策、审议制度等。具体职责及分工如下:
1.总务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方案、管理制度制定;传达上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的落实情况;负责垃圾收集容器的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标识的制作与设置;垃圾运输、处置;负责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和培训工作。
2.财务处负责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积极配合总务处,在师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展实验室垃圾规范管理、处置和宣传教育活动,避免将实验垃圾和废弃物扔弃到生活垃圾桶。
5.校医院负责开展医疗垃圾单独存放和处置,防止将医疗垃圾和废弃物扔弃到生活垃圾桶。
6.各院、部、处室负责教育和指导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规范个人行为,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并做好落实监督工作。
四、垃圾分类标准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四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生活垃圾不包括医疗垃圾及实验室垃圾。
(一)厨余垃圾
一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售卖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料,如菜根、菜叶、皮壳、骨骼内脏、废弃油脂等;二是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等。
(二)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的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弃的电器、电子类产品、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三)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不包括干电池)、废药品、废化妆品、废杀虫剂、消毒剂、废节能灯泡、日光灯管(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废胶片、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
主要指除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以及难易辨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片等。
(五)其他情况
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和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置,不能与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混在一起。
五、垃圾桶、运输车、临时收集站的设置、管理和要求
(一)垃圾桶设置
1.食堂餐饮区域
后厨等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后厨门口处集中设置可回收物容器。就餐区餐盘回收处设置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餐厅正门口设置三联排垃圾桶包括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桶。
2.办公区域
办公室内部设置其他垃圾桶(具体大小和样式自行决定,由各单位或部门自行配置,并贴“其他垃圾”标识);在办公楼一层大厅门口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桶;在楼道和厕所门口适当位置设置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原则上办公区不设厨余垃圾桶,但特殊时期、特殊地点可考虑设置厨余垃圾桶。
3.学生公寓区
宿舍内部设置垃圾桶由学生自行设置,如果设置则必须标识清晰,严禁混装;公寓楼一层大厅或门口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在楼道和厕所门口适当位置设置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厨余垃圾桶。
4.教学区
教学楼一层大厅门口设置有害垃圾桶;在楼道和厕所门口适当位置设置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
5.宾馆、商铺等场所
客房内设置其他垃圾桶,并标识清楚;宾馆大厅或门口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桶;楼道适当位置可分散设置其他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桶,具体规格、数量由宾馆自行确定。商铺、理发店、快递公司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垃圾桶,但必须标识清楚。
6.室外
室外垃圾桶成对设置其他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桶。为了营造更加美好的室外环境,培养学生垃圾减量和自带垃圾的习惯,学校将逐步减少室外垃圾桶的数量。
7.家属区
家属区垃圾分类严格按照《海淀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细则》《海淀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落实。由社区居委会指导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运输与处置
生活垃圾的运输应按照北京市垃圾分类的标准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的处置要严格依法处置,严禁交由无证或无处置生活垃圾资质的企业处置。
1.对我校垃圾车进行分类,并在车身明显处张贴运输垃圾种类标识;
2.校内设置有害垃圾临时收储站。有棚顶能防雨雪,储存达到一定量后,由专车运送到就近的有害垃圾集中收储点。
3.厨余垃圾
(1)食堂的厨余垃圾委托海淀区环卫中心或取得资质的收运企业有偿运输与处置,费用由餐饮部门自行承担。
(2)学生公寓或其他非家属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由物业部门专车收集集中到食堂的厨余垃圾放置地点,与食堂的厨余垃圾一并处理产生的费用学校预算支出。
(3)家属区产生的厨余垃圾由海淀区环卫中心从居住小区直接收集,采取“上门”“桶车对接”的模式。
4.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由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人员自行处理,或联系有资质的可回收企业上门免费收储。
5.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由北京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车收集后运输到六道口垃圾收储站,费用从住户缴纳的物业费中列支。
6.生活垃圾不包括大件垃圾如冰箱、洗衣机、沙发、衣柜等,不包括建筑装修垃圾。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对照首善标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垃圾分类教育情怀,要把垃圾分类教育与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行动,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真正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时尚、新规矩。
(二)将垃圾分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过程,通过垃圾分类与生态文明教育结合,与行为养成教育结合,与社会实践教育结合,逐步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和践行垃圾分类行为。
(三)加强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是个系统过程,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和升级。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楼宇实施曝光、点名和黑名单制度。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楼宇进行表扬、奖励。
(四)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我校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不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工作小组例会,协调解决在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学生新生入学教育,增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养成意识,探索建立与学生个人诚信、评优、评奖挂钩的奖惩机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