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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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外国留学生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0:00 点击次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优秀外国留学生评选办法

为鼓励我校广大外国留学生努力学习,促进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形成本办法,对我校优秀外国留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我校在籍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年者。

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讲究公德。

4.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 每学期缺课不超过总学时的1/3。

7. 每学期内所修课程通过率不低于50%。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外国留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符合条件外国留学生由本人根据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向国际交流中心提出申请。

2.国际交流中心组织各院系负责人根据学生日常表现、上课出勤及参加课外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 评选办法:按学生一学年成绩通过率排名,如果通过率相同,则按照平均成绩排名。

4.获奖的优秀外国留学生由国际交流中心统一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一等奖 1500元人民币;

二等奖 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 800元人民币。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将向外国留学生驻华使馆和委托培养单位通报获奖者名单。

2.本办法自2012年9月起施行,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国际交流中心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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