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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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选拔部分岗位副处级干部的通知

作者: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5日 21:29 点击次数:[]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选拔部分岗位副处级干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同时鼓励和引导优秀年轻干部到艰苦岗位接受锻炼和培养,经20209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选拔部分岗位副处级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职位

副处级干部(扶贫任职)1名;总务处副处长1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1名。

二、选拔条件

满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副处级干部提任资格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副处级干部(扶贫任职)

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担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三年以上;扶贫挂职一年以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二)总务处副处长

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担任正科级或七级职员三年以上;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熟悉总务处工作,敢于担当,能够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熟悉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能力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关于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91日。

三、工作程序

(一)在全校印发选拔通知。

(二)在一定范围组织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人选。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和人选平时表现等,提出考察初步人选,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

(四)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干部档案,征求纪委意见等。

(五)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

(六)对拟提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学校发文任命。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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