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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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开展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00:00 点击次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关于开展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中矿京党字〔2014〕20号

纪委,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级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试行)》(中矿京党字〔2014〕11号)精神,经2014年10月22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校首轮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副处级和正科级干部及辅导员。

二、岗位职数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级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学校现有干部队伍情况,本次可晋升五、六级职员共11个,其中可晋升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8个。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申报五级职员者须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0年;申报六级职员者须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0年,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连续担任辅导员满7年的35岁以上的现职辅导员。

四、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高级职员聘任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职员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主 任:徐孝民 杨仁树

副主任:范 迅 朱书全

成 员:孙继平 姜耀东 王忠强 邹得志 胡喜宽

高全臣 常维亚 刘宗光 钱晓红 冀帅领

王家臣 刘 波 李 妍

办公室主任:邹得志

五、聘任程序

1.学校发布聘任工作通知。

2.申报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聘任申报表》(见附件),与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公开发表与本职工作有关论文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有关奖励等材料复印件)一起于10月31日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

3.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4.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一定人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5.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职员岗位数和申报人条件、民主测评等情况,经充分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聘任建议人选。

6.校党委常委会对建议人选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7.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正式聘任。

六、有关问题说明

1.鉴于本次为首轮聘任,且《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级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试行)》(中矿京党字〔2014〕11号)印发时间为2014年6月,所以,凡2014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具有申报资格。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

3.晋升为五级、六级职员的人员,享受相应职员职级待遇,干部管理仍按照其实任领导职务进行。

4.本通知精神由校高级职员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五级、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4年10月23日


上一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调整党政机关等管理部门和教学科研教辅等单位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职数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