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严格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等相关规定,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5—2026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高等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现将本学年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校内单位各司其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主动公开的要求,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根据工作职能逐一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清单》所要求的信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公开核查机制,定期对全校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核查,确保公开信息和链接的时效性、有效性。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矩阵
学校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力做好“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不断拓展师生意见建议交流渠道,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持续优化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体,以校园门户网站、“i矿大”网上办事大厅、二级单位网站及校院两级新媒体平台为补充,整合优化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线上线下相融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矩阵,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可靠、公开内容实时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三)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担当,规范信息保密审查机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等制度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提升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水平,夯实信息审查保密防线,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守牢信息安全底线。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5—2026学年,学校依托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校内办公平台、微信、微博、央视频、抖音、哔哩哔哩、政务号、宣传栏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4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招生工作,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25—2026学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本科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市招生考试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公开平台上按时公示全部招生信息,严格执行以“十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坚持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网站等官方渠道,充分公开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公布各专业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以及所在校区等内容。
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群)招生名额、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公布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录取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招网对外公布了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特别是在研考报名、成绩公布及复试阶段,加大咨询人员力量,确保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和重要事项,发挥财务信息公开对加强财经监管和合理配置资源的促进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发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6年度部门预算》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5年度部门决算》,对学校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支决算情况、收支科目分类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教育收费项目的收费内容、标准、依据、范围等,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公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学校宣传栏、财务处网页、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和新生录取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及时对相关公示内容进行更新,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教代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新教工上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教职工报告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实时网上报账、账务和相关统计报表查询功能;通过财务处网页、学校OA系统、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发布财务管理制度,解答国家财经政策、财务报销规定、学宿费收取、奖助学金发放、票税规定等各类问题,及时回复广大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人事人才政策和通知,及时公开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通知、人才项目推荐人选公示等信息;动态发布各类人员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师德师风建设等重要工作信息,并通过校内文件、通知、新闻等形式主动公开,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工作的业务内容、开展依据及工作流程。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2025—2026学年,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针对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增强与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与交流。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5—2026学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5—2026学年,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但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下一步,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的分析把握,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统筹协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校将持续统筹好校级主平台与各二级单位信息发布渠道,发挥好校级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规范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多元呈现形式,搭建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可读性与便利性。
(三)健全制度体系,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将坚持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各单位分工落实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厘清岗位职责,细化办事流程,健全完善校院联动、分级负责、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