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京办字〔2016〕6号)等的要求,根据2019—2020学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由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把握“四个服务”科学内涵,积极响应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深化改革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热点,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
(一)以责任清单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始终将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队伍保障作为做好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整理编制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对各部门、各单位权责事项作了系统梳理,明确了分工职责。学校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持续巩固和完善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以主题教育为引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深入贯彻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12字总要求,将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主动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判权。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宣讲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阐述信息公开对学校的重要意义、展现学校当前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介绍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等措施,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校内营造认同和支持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学校开展“建言‘十四五’ 共绘新蓝图——我为矿大‘十四五’规划提建议”活动,对征集的意见建议整理研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参考。信息公开办公室也将进一步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协同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公告、矿大北京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发布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学科专业设置、新增停招专业、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信息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的动态信息、时效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9—2020学年,通过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00余条,其中招生、就业信息1402余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动态信息2306条,各类项目招投标信息59条,干部任命、各类人员聘用信息、涉及学生及教师的各类奖项评定结果公示类信息33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持续增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年度,招生信息全部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招办相关管理规定和通知要求,在学校和学院网站、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公众号、“矿大北京研究生”公众号上公示宣传,具体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及时性。此外,学校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各大平台网站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和报考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和“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有利监督”的原则。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审查,公开后做好解释工作。财务信息公开通过财务处网站、学校OA系统、“矿大北京财务处”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予以公开。通过改版财务处网站,设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专栏的方式将财务处部门职责、人员分工、科室设置、联系方式、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等信息面向全校公开。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 号),通过在财务处网站设置“财务公示”专栏、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了学校纪律、监察处监督电话和审计处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党委组织部网站、人事处网站、各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招聘信息以及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评比、公示、评奖评优和项目申报等相关信息,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的依据、流程、服务内容。同时,学校在发布招聘通知、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同样实施全程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2019-2020学年,我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重要工程招标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人事处网站、党委组织部网站、总务处网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微信官方公众号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就业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站、就业创业信息网、微信官方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六、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或收到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主责部门处理信息公开事项的能力和质量与校内外群众和师生日益增长的公开诉求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
全体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继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信息公开办公室重点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等基础性工作文件进行培训讲解,编制运用和维护新上线的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手册,在学校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工作研讨会,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
信息公开办公室联合党委宣传部,继续加强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将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与信息公开制度内容相结合,确保工作合理、合法、合规又具有时效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