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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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术委员会2018年年度报告

作者: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科研院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0:23 点击次数:[]

(一)组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

1.完成新一届学术委员组建工作

2018年,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章程》(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7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矿大京字〔201612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中矿京党字〔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并根据规定程序,组建产生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

2018124日,召开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共37人,设名誉主任3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设置了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并挂靠科学技术研究院。

2.组建学术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组建了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学术道德建设专门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章程,确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二)学术委员会信息化建设

为增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更好的服务并接受学校广大师生对学术委员会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等目的,校学术委员会设计建设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术委员会网站,主要包括: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组织机构(含委员名单)、规则制度、工作简报、新闻动态以及学风动态等板块,及时发布校学术委员会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动态与相关信息,营造公开透明环境,推动学术服务水平。

(三)学术评审和咨询

2018年,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总体和长远发展重大事项的相关学术审议咨询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68日,召开了校学术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题:一是评审越崎杰出学者越崎青年学者;二是审议学科建设等4个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三是审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四是审议关于组建矿业工程学院和安全工程学院的申请报告;五是审议关于建议将体育学科从理学院独立出去的报告

(四)学术道徳建设

学术道德建设是做好学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我校始终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不断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在2018年第二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逐步制定更加符合校情的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

2018年,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及四个专门委员会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学术评审、咨询和参与学术管理的能力;强化坚持学术标准、实事求是、学术民主,总体做到了全年各学术评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坚持按章操作、按规矩办事,做到了全年各类评审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四个专门委员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程序;坚持回避和接受监督机制,严格做到学术委员会审议与委员本人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必须回避;按照《章程》进行评审结果的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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