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要求、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研究生开题报告会、预答辩、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会费用标准。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专家费报销上限为1500元/生。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费报销上限为1200元/生。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由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盲审,研究生院承担初次评审费。如需多次评审,评审费由导师支付。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答辩会专家费报销上限为5500元/生。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专家费报销上限为1000元/生。
第七条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费报销上限为800元/生。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费及答辩会专家费报销上限为3500元/生,抽检到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盲审,研究生院承担评审费。
第九条 每场开题报告会、答辩会允许报销一次餐费,标准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上述费用从导师教学经费中支出,教学经费不足者可从横向科研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校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并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