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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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作者:信息公开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14:08 点击次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专业是高等学校办学的基础。专业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专业培养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发展特色,逐步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特制定本专业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建设标准》,全面、客观地掌握本科专业建设状况,综合发挥评估的导向、诊断、改进、调控等功能,进一步强化专业培养定位,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发展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

专业评估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并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性原则。注重以专业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院和专业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拿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强化人才培养主体责任。

2.导向性原则。在全面了解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强化专业科学定位,明确专业培养思路,加大专业建设投入,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发展性原则。综合评估专业培养条件、过程、效果,分析诊断专业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4.客观性原则。强调客观评判,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对各个专业建设目标及实现程度进行全面评价。

三、评估对象

原则上全校所有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每5年必须进行一轮专业评估。各专业均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建设标准》,认真做好专业建设工作,准备接受评估。

新建本科专业在已有两届毕业生后接受专业评估。

近三年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第三方评估的专业,经所在学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学校评估。

四、评估内容

本科专业评估主要考察专业近三年的人才培养情况,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师资队伍与教师发展、教学改革与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条件保障、生源质量与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专业培养特色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考察专业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以及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五、评估程序

本科专业评估采取专业自评和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实施。学校提供本科教学的基本状态数据,作为专业自评和专家组评估的基本依据。

1.学院自评阶段

学院组织专业对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自评,总结专业办学现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应包括总体概述、分项自评、自评结论、存在问题与对策等内容,并不少于8000字,其中问题及整改措施不少于1/3。专业自评报告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2.专家组评估阶段

根据专业特点,学校和学院组织专家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深度访谈、考察教学设施等形式对专业做出客观评价。专家组成员以院外专家为主,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和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家。

3.评估总结阶段

学校和学院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总结反馈专业培养的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业建设的意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内涵。

4.整改提高阶段

学院针对专业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并根据方案和规划加强专业建设。

六、评估结论

1.专业评估的结论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通过学校认可的第三方评估的专业,其校内专业评估结论为优秀

2.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招生计划、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将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被评为不合格的专业必须限期整改,两年后再次接受评估,仍不合格的,将在招生计划、建设经费等方面予以调减。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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